离婚冷静期不想离了咋办
温州龙湾律师事务所
2025-04-09
法律分析:
(1)在离婚冷静期内,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,就可以采取主动撤回的方式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核实后,会拿到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相关材料也会存档。
(2)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这种情况属于被动撤回。
提醒:
主动撤回离婚申请需注意要在冷静期内办理,且要本人亲自前往。不同情况对应的处理方式有差异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离婚冷静期不想离婚有两种处理方式。一是在冷静期内反悔,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一方不愿离婚,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会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相关材料存档。
二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这种情况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建议:如果决定继续维持婚姻,夫妻双方应坦诚沟通,解决之前导致离婚的矛盾和问题。在处理撤回申请时,要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准备材料和办理手续,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在离婚冷静期不想离婚,有两种处理方式,一是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;二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,视为撤回申请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离婚设置了冷静期。在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的三十日冷静期内,若有一方反悔,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,且要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核实后,婚姻登记机关会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并存档相关材料。若冷静期过了三十日内,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一规定给予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。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事务中遇到问题,欢迎向我或者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不想离婚,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撤回申请。
(二)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都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30天冷静期内,不想离婚的一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,到受理机关填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撤回申请。经核实,婚姻登记机关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留存相关材料。
2.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,双方没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,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申请。
(1)在离婚冷静期内,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,就可以采取主动撤回的方式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核实后,会拿到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相关材料也会存档。
(2)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这种情况属于被动撤回。
提醒:
主动撤回离婚申请需注意要在冷静期内办理,且要本人亲自前往。不同情况对应的处理方式有差异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离婚冷静期不想离婚有两种处理方式。一是在冷静期内反悔,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一方不愿离婚,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会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相关材料存档。
二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这种情况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建议:如果决定继续维持婚姻,夫妻双方应坦诚沟通,解决之前导致离婚的矛盾和问题。在处理撤回申请时,要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准备材料和办理手续,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在离婚冷静期不想离婚,有两种处理方式,一是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;二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,视为撤回申请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离婚设置了冷静期。在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的三十日冷静期内,若有一方反悔,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,且要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经核实后,婚姻登记机关会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并存档相关材料。若冷静期过了三十日内,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,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一规定给予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。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事务中遇到问题,欢迎向我或者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不想离婚,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撤回申请。
(二)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都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30天冷静期内,不想离婚的一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,到受理机关填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撤回申请。经核实,婚姻登记机关发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留存相关材料。
2.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,双方没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,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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